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沉淀物質,包括污水中所含固體物質、懸浮物質、膠體物質以及從水中分離出來的沉渣,統稱為污泥。污泥中含有毒或有害物質,但多數污泥中還含有植物肥分及其他有用物質。因此,污泥的處理和利用是污水處理中一個十分重要的內容。污泥的性質主要是:
l)含水率很高,初次沉淀池中排出的污泥含水95%左右,二次沉淀池排出的污泥含水96-99%。含水率大,不易處理。
2)污泥中含有揮發性物質和灰分,前者代表污泥中所含有機雜質,后者代表所含無機雜質,都以污泥干重中所占百分比表示。
3)污泥中含有微生物,生活污水、醫院污水、食品工業廢水和制革工業廢水等的污泥中含有大量細菌、病毒和寄生蟲卵。
4)污泥中含有有毒物質,如氰、汞、鉻或某些難以分解的有毒有機物。
污泥的處理工藝包括污泥的濃縮、消化、脫水、干化及焚燒等以及最終處理。
污泥處理可以產生沼氣,也可以用做農肥、制做建筑材料以及其他如制做蛋白飼料,提取維生素B12、胡蘿卜素、硫膠等。